丧心病狂的煤老板,地位缺失的主人公
来源网站:mp.weixin.qq.com
作者:子夜呐喊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煤矿, 安全生产, 外包, 外包工, 矿工, 监管, 暗面, 煤老板
涉及行业:采矿业
涉及职业:蓝领受雇者
地点: 山西省
相关议题:派遣劳动/外包工作, 工伤/职业病, 拖欠工资, 工资报酬, 就业, 肮脏或危险的工作环境
- 留神峪煤矿事故中,矿工下井人数被严重隐瞒,矿方未为大量工人发放定位卡,导致救援时无法及时定位失联人员,工人生命安全缺乏基本保障。
- 外包工人长期被拖欠工资,劳保手套、工作服、安全帽等基本劳动保护用品需自费购买,工伤保险也需工人自行缴纳,劳动权益被严重侵害。
- 矿工安全培训流于形式,许多工人不了解自救器和报警器的实际用途,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直接影响生命安全。
- 矿工在煤矿生产和安全管理中缺乏主人公地位,外包工和正式工人身份不明,参与安全决策和监督的权利被剥夺。
- 文章回顾历史时期,曾有工人代表参与安全监督和福利保障制度,现今矿工生活和权益保障大幅退步,劳动者地位下降。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点击蓝字,关注这个公众号,与我们一起呐喊~
文 / 秦明
5月22日19时29分,山西长治市沁源县留神峪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截至目前已造成82人遇难,2人仍处于失联状态。
随着媒体披露的细节,我们发现这座煤矿的老板为了榨取利润竟是如此的丧心病狂,几乎把可能造成煤矿事故所有的雷全部踩过一遍:
隐瞒实际下井人数:事故发生时,入井人员公示牌载明下井人数124人(实际247人),但事故发生后,矿方一开始连基本作业人数都统计不清,导致人数通报出现大乌龙——从最开始8人死亡,到50,再到90,后来又变成82;
不给工人发“定位卡”:国家规定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携带定位卡,以实时监控和追踪每位矿工的井下位置,而本次事故中竟然有103名井下人员为携带定位卡,不是工人不领取,而是矿方根本不给这些工人发放定位卡,导致第一时间的黄金救援变成了一场在黑暗中毫无头绪的摸索;
持续多年“暗面”采煤作业:“暗面”指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未在矿井图纸中标注、不纳入正规产量统计的非法采煤工作面,以此躲避监管,而这种情况在留神峪煤矿已经持续多年;
“阴阳图纸”和“阴阳监控”:直到救援工作开展以后,留神峪煤矿仍未给出与实际相符的图纸,救援人员只能一个个巷道进行搜救;
留神峪煤矿监控室
刻意切断瓦斯监管“生命线”:作为国家明列监管的“高瓦斯”灾害矿井,瓦斯传感器要接入国家矿山安全风险监测系统,一旦系统报警,矿方就要面临停产整顿,为了维持“暗面”开采,矿方竟然故意不安装瓦斯监测设备,直接切断了这条“生命线”;
故意隐瞒瓦斯超限:该矿的一位瓦斯监测员向记者反映,有一次他检测到瓦斯超限,随即上报领导,反被指责“太胆小”;
大量使用外包临时工:留神峪的“暗面”作业交给了外包队伍,而包工头为了赶进度,让手下矿工违规开采、私自拆除漏电及短路等防爆保护装置;
长期拖欠工资:多名外包工人反映,他们的工资被长期拖欠,有人从2月底工作到事发都未收到过一次工资,外包工人连最基本的劳保手套都未发放,工作服、安全帽等也需矿工自行购买;
安全培训走过场:据多名矿工反映,安全培训仅是形式上的“流程完成”,矿工不知道自救器里的氧气能用多久,甚至不认识巷道里的甲烷报警器,而在过往的行政处罚记录中,该矿存在架空乘人装置急停保护失效等多项安全问题;
擅自开采“保安煤柱”:事故作业面的主要任务是非法回采作为矿井“承重墙”或“隔离带”的“保安煤柱”,这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煤柱的主要作用是支撑顶板,防止采空区大面积塌落,并能隔离水、火、瓦斯,保护地面设施,一旦破坏极易造成冒顶、透水、瓦斯超限;
……
可以说,留神峪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完全是一起由非法逐利、系统性造假、监管失效共同导致的悲剧,是一场彻头彻尾的人祸!
在科学技术已经高度发展的今天,这场悲剧本可避免,但作为第一负责人的煤矿老板为了利润处处踩雷,而本应起到监督作用的监管体系层层失守,最终酿成了八十多人遇难的重大惨剧。
有这么多“雷点”存在,留神峪煤矿发生煤矿爆炸事故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从煤老板到监管部门,凭的不过是一次又一次的侥幸。
而更令人细思极恐的是,留神峪煤矿的问题并不是个例。监管部门深知,受利益驱使,私营煤矿和中小型煤矿普遍存在隐藏工作面的问题。因为“暗面”产出的“黑煤”是无需缴税的暴利资源,不仅让煤老板们赚得盆满钵满,更滋生出一条利益均沾的稳固的包庇链条。据《中国煤炭报》报道,仅在2023年的集中整治工作中,国家矿山安全监督局就在全国清理出了510个隐藏工作面,手段依靠的还是“通过思想发动、政策引导,让全国煤矿企业主动上报”。
煤老板们和地方监管部门之所以始终心存侥幸,就是因为与巨大的利益相比,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对于煤老板们来讲,损失的仅仅是几年牢狱之灾与区区百万元人身赔偿金,甚至这赔偿金相当一部分还是工伤保险承担,而对于矿工来讲,损失的却是鲜活的生命以及支离破碎的家庭!
所以,真正想要避免悲剧重演,依靠的不仅仅是深层次问题的整治以及监管的加强,而是让矿工们自己当家作主,为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
遗憾的是,在目前的煤矿开采行业,矿工们的主人公地位早已丧失,不仅是外包的“零时工”,即便正式矿工又有多少人有“正式”的工人身份?
从社保信息,我们也可以看到矿工的实际地位如何。企业公开的工商信息显示,留神峪煤矿的工伤保险缴纳人数明显多于其他险种。据外包工自述,购买工伤保险还需要他们自己交钱。
矿工们的地位可想而知。
1960年5月9日,大同老白洞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684人遇难。之所以发生如此严重的事故,一方面是地方官僚头脑发热,盲目追求高指标、不切实际地扩大产能,另一方面则是新中国成立不久,煤矿安全管理经验还比较欠缺,那时用于安全监测的科技水平也非常落后。
事故发生后,毛主席立即听取了汇报,并指示不惜一切代价、毁矿保人。
随后,在毛主席和党中央的指示下,国家紧急成立了联合检查组,由全国总工会、劳动部、煤炭工业部等部门组成,分赴各地煤矿现场检查明确提出要广泛开展以 “十防一灭” 为核心的群众安全运动,鼓励全体矿工积极发现、报告和消除身边隐患。
而更具代表性的煤矿安全改进措施则是群众参与制度的建立。
其核心做法就是在最了解现场情况的生产班组一级,设立专职“不脱产的安全员”(或称“群众安全监督员”),由一线工人兼任。他们负责对组内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成为各级官员监管力量的有力补充。
很多煤矿从制度上吸纳多方力量参与安全决策,纷纷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会成员通常包括领导干部、技术人员和工人代表,共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963年,国务院颁布的 《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 ,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群众,走群众路线。
这些措施将煤矿工人从之前的被管理者,转变为安全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充分调动了群众智慧,构成了群防群治、全员参与的煤矿安全管理体系,极大减少了上世纪60-70年代煤矿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煤矿工人的主人公地位,不仅体现在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体系上,还体现在矿区工人生活和福利待遇的改善上。那时的矿工虽然名义工资并不高,但公费医疗、家属劳保、免费住房、子弟学校、工人影院等综合保障应有尽有,还时常举办体育比赛、文艺联欢、工人夜校等业余文化活动,以矿区为核心建立起来一个又一个欣欣向荣、无比和谐的小社会,与今天的“煤黑子”完全是两重天。
遗憾的是,随着70年代末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推行,这套群防群治的安全管理体系逐渐形式主义化直至被束之高阁,矿工重新沦为被管理者的角色……
今天,我们有了人工智能、有了更先进的安全监测设施,如果能吸取毛泽东时代煤矿安全管理的宝贵经验,矿难悲剧理应可以避免。
因微信推送机制的变化,很多朋友反映看不到本号最新文章,可将本号设为“星标”(进入本公众号,点击右上角“…”,进入历史页面,再次点击右上角,点击“设为星标”);如果您觉得本文有一定价值,希望本文被更多人看到,欢迎点“在看”;欢迎您将本文转发至朋友圈、微信群,其他媒体平台可随意转载,但请次日再转载。
子夜呐喊
微信公众号:ziyenahan
欢迎转发,转载请在正文附带右侧二维码→
为了正义呐喊
长按二维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