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生一天工作12小时手指被扎穿,还得继续工作:"不去实习就不发毕业证"

发布日期: 2026-09-24
来源网站:www.touti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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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劳动者处境
内容类型:深度报道或非虚构写作
关键词:实习生, 学生, 学校, 小时, 毕业证
涉及行业:货车/物流, 交通物流业, 机械/设备生产, 制造业
涉及职业:青年学生/职校/实习生
地点: 无

相关议题:工伤/职业病, 工作时间, 实习, 职业教育, 工资报酬

  • 多名职校学生被安排到与专业不相符的工厂流水线实习,常见工作时长达到每天12小时,甚至出现加班、夜班、请假困难和受伤后仍被要求继续工作的情况。
  • 一些学校以“不实习就不发毕业证”施压学生,把毕业证和指定实习绑定,导致未成年学生难以拒绝进厂或离岗。
  • 学校、中介和工厂之间存在按时薪差价、人头费等方式分利的链条,学生则拿到较低报酬,部分人还要承担体检费、服装费、住宿和通勤等成本。
  • 相关规定已禁止以营利为目的组织实习、安排未成年学生加班夜班、只让学生做简单重复劳动等行为,但现实中仍有不少做法踩到这些红线。
  • 实习生往往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受伤后难以按工伤处理,很多人缺少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只能通过民事纠纷等方式寻求赔偿。

以上摘要由系统自动生成,仅供参考,若要使用需对照原文确认。

17岁女生一天工作12小时手指被扎穿,还得继续工作:"不去实习就不发毕业证"

2025年9月,职高二年级的刘丽被学校安排进一家服装厂实习。学的是服装设计,干的却是流水线踩缝纫机。

一天12小时是常态——早8点到晚8点,忙时加班到晚9点。前三个月每月几百元保底工资,后两个月最多一两千元。迟到一次扣10块,请假难如登天,食堂的饭她形容"像猪食"。

最可怕的一幕发生在实习期间:刘丽的手指被缝纫机针直接扎穿,她没能去成医院,"还得继续工作"。

刘丽的遭遇不是孤例。今年5月,17岁山东职校生高同学在安徽芜湖汽车部件厂实习期间自杀身亡,其兄反映弟弟每天工作约12小时、身体不适请假被要求开具正规医院纸质证明;此前湖北一名学生在物流公司连上三周夜班后心源性猝死;云南一名17岁护理专业学生被送进电子厂,每天12小时、三次请假被拒后因呼吸衰竭离世。

一条"学校—中介—工厂"三方分利的灰色产业链,正以"实习"之名隐秘运转。

"不实习,就没有毕业证"——拿毕业证当胁迫工具

2025年10月,17岁的中职生王敏被三辆大巴拉着从安徽淮南颠到江苏,学学前教育的她被塞进了电子厂流水线。同校空港、计算机、数控汽修等专业的同学,无一例外全进了工厂。

拒绝进厂?班主任的话术熟练而精准:"你不去实习,学校就不会给你发毕业证。你回家干嘛呢?回家不也是蹲着吗?"

王敏后来发现,所谓"不实习不给毕业证"其实是恐吓——她最终在家附近幼儿园实习,根本不需要那份实习报告。

更荒诞的是专业"对口"的实习。天津职校生张布学电子商务,却被推荐去干档案复印、电话销售,最后通过中介干地铁安检——中介承诺日薪300元,层层转包后他到手150元,每天站立15小时、吃饭仅10分钟,干20天一分钱没拿到,反而交了1000多元体检费、服装费。

四川某职院护理专业的刘玲,在县人民医院实习没有工资,每月还要倒贴房租、吃饭、通勤超2000元。"在医院就是学习"——这是院方不给报酬的理由,而父母总劝她"年轻人吃点苦正常"。

每一个学生,都是一笔钱

为什么学校热衷于把学生送进流水线?答案写在账本里。

算一笔账:工厂招正式工月薪至少3000-4000元还要交社保;招职校实习生底薪只需一两千元,不用交社保,且学生缺乏社会经验、任劳任怨。

抽成方式一:赚时薪差价。 工厂给中介25元/小时 → 中介给学校20元/小时 → 学校发给学生15元/小时。中间10元差价被瓜分。测算显示:300名学生、每天10小时、每月26天,学校仅靠差价每月净赚39万元;几千人的大学校月入可达上百万元。

抽成方式二:人头费。 广东某电子厂案中,中介付给学校人头费500元/人,先付一半,学生干满实习再付另一尾款——所以学校要派带队老师"死死看住学生",甚至每天从学生身上抽10元"看管费"。

这条产业链甚至前置到了招生环节。 张布回忆,初中老师极力推荐他去某职校,后来才知道老师能拿推荐费,"一个人头给500、1000"。等他毕业时,老师还在问他能不能推荐新生。"我们的人生已经被毁了,再毁别人的人生吗?"

法规明令禁止,为何形同虚设?

事实上,早在2021年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就明确"1个严禁、27个不得"——严禁以营利为目的违规组织实习,严禁安排未成年学生加班和夜班,不得仅安排学生从事简单重复劳动,不得强制安排到指定单位实习。

但现实是:一天干12小时(违反),未成年上夜班(违反),学前教育去电子厂(违反),学校赚时薪差价收人头费(严重违反)——几乎条条踩红线。

为什么管不住?上海铸达律师事务所劳动法部门负责人张驰用四个字总结:"九龙治水"。《规定》中涉及执法主体时表述多为"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但列得越多意味着所有部门都可以往外推。教育主管部门对实习、劳动维权没有执法权,最多只能打电话督促、批评教育;劳动监察、市场监管有执法权,却不是牵头部门。

更致命的是法律身份尴尬:实习生普遍不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无法享受劳动法保护。

现实困境:大部分实习生处于"裸奔"状态——没有工伤保险,甚至没有商业保险。刘丽手指被扎穿只能自认倒霉;那些在流水线上猝死的孩子,往往只能靠"闹"来换取一笔人道主义赔偿。

司法实践中,实习受伤一般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案由提起民事诉讼),由实习单位、学校根据过错程度分担责任——而非走工伤赔偿。

不过2026年出现了政策破冰:江苏(7月1日起)、海南等地已出台政策,允许从业单位自愿为实习生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个人不缴费。 但这仍是"自愿"而非强制,且并非所有省份都已跟进。

让实习只是实习:出路在哪?

如何斩断这条灰色产业链?受访专家给出三条路径:

- 监管归位:将监管职责从教育部门调整至人社部门,明确实习名单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备,赋予学生寻求行政救济的标准化渠道。

- 法律兜底:参照日韩劳动基准法思路——不讨论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只讨论是否存在实质雇佣关系,只要学生在从事受雇佣的劳动,就应享受职业伤害保险、正常工资、加班费等基本权益。

- 执法协同:建立多部门协同执法机制,以教育部门为协调核心,调动人社、市场监管执法力量,对违规学校和劳务中介实施行政处罚与失信惩戒;建立实习单位准入和黑名单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申素平团队在分析573份相关裁判文书后也建议:拓宽实习纠纷解决渠道,充分利用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资源,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引入社会力量,为实习生提供专业、高效、低成本的救济途径。

教育是为了育人,不是把人当成明码标价的商品。当"实习"变成一门生意,该被追责的绝不只是某几所学校。

来源:央视网

编辑:山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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