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拍摄员工厕所内照片并限时如厕?律师:涉嫌侵犯员工隐私权等多项合法权益
来源网站:news.qq.com
作者:封面新闻
主题分类:劳动者权益事件
内容类型:普通新闻报道
关键词:员工隐私, 劳动安全卫生, 如厕, 厕所, 照片, 罚款, 合法权益
涉及行业:
涉及职业:
地点: 江苏省, 广东省
相关议题:
- 企业拍摄员工在厕所内的照片并记录如厕时间,超时罚款,涉嫌侵犯员工隐私权和人格尊严。
- 如厕属于员工的基本生理需求,企业对如厕时长和次数进行限制,剥夺了员工的基本生理权利。
- 企业制定如厕相关管理规定,需遵循“合情、合理、合法”原则,未经民主程序制定的罚款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
- 法律未对员工如厕时长和次数作出明确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履行明显违背合法权益的企业管理规定。
- 企业应保障员工合理如厕需求,员工如因健康等特殊情况需延长如厕时间,可提前与企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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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 张奕丹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南京江宁区一家企业被投诉拍摄员工上厕所照片并记录时间,超时将罚款。对此,江宁区委宣传部就此事回应媒体称,正在核查,不存在惩罚等情况,(实际情况)和网上传的不符合。
记者注意到,过去也有企业因设置“如厕规范”或拍摄员工在厕所内的照片而引发争议。多名律师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企业拍摄员工厕所内照片并限时罚款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且涉嫌侵犯员工多项合法权益。
此前广东一家公司发布的如厕规范(图源 网络)
公开报道显示,今年3月广东某企业发布《如厕管理规范》称,为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整顿工作态度,要求员工需在指定时间段内如厕,其他上班时间“小号上厕所不能超过2分钟”,违规将扣款100元。该公司后来回应媒体称,这是试运行文件,发布后员工不认可,所以并未实施。此前有员工如厕约一个小时,制定规范意在警示。
另据极目新闻报道,今年1月,深圳一家公司拍下员工在厕所内的照片并打印张贴在墙面。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因为员工躲在厕所里抽烟打游戏,行政人员就拍下照片并贴在厕所墙上,不过管理层发现后就撤下了照片。
北京天达共和(武汉)律师事务所彭夫律师认为,企业规章制度中关于“如厕罚款”的规定,若未经民主程序制定,则不能作为处罚依据;其次,厕所属私密空间,企业未经员工同意,制作并使用员工在厕所内的照片,涉嫌侵犯员工的隐私权与肖像权等人格权益。
彭夫认为,企业对员工基本生理需求进行监视,本质上是对员工人格的不尊重,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
河北驰舟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士朝同样认为,拍摄员工如厕并公开的行为侵犯隐私权,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明确侵害,属于典型的违法行为。
侯士朝表示,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如厕是保障人体健康与生理机能正常运转的基本生理需求,是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对员工如厕的时长、次数设置限制性规定,本质上是对劳动者基本生理权利的剥夺,严重忽视了员工的健康需求,违反了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核心原则,应认定为无效的管理规定。”
他表示,法律层面并未对员工如厕时长、次数作出明文规定,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需遵循 “合情、合理、合法” 的原则,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为前提。若企业“一刀切”的罚款条款明显违背上述原则,不具备法律效力,员工有权拒绝履行。
侯士朝表示,尽管法律未对如厕时长、次数作出具体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可随意利用如厕时间怠工。员工应在工作时间内合理安排如厕行为,避免无正当理由长时间占用工作时间,确保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对于因身体健康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如厕时间或增加如厕次数的,员工可提前与企业沟通说明,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也便于企业理解。